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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拟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 * 会同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卫生机构编制标准; *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任免、劳动工资和岗位培训工作; *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卫生人事制度改革和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 * 负责全市卫生系统表彰奖励工作; * 归口管理全市医疗卫生社团组织。 * 研究拟定省重点医学科技发展规划,确定卫生科技优先发展领域; * 制定重大疾病研究项目计划; * 组织协调国家和全市重点医药科研攻关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 负责全市医学信息及医学实验动物的管理; * 拟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 |
发布时间:2008-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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