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鄂州市卫生局主办  
杨有旺书记调研鄂州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

今年是医改的攻坚之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全省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省于131日在确定的37个试点地区顺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了解我省试点地区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省卫生厅党组书记杨有旺率省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赴鄂州调研。

26日,省卫生厅党组书记杨有旺、副厅长孙兵和省医改办、省物价局等有关负责同志到鄂州市鄂城区调研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杨有旺书记一行先后深入到鄂城区长港中心卫生院、燕矶中心卫生院,详细查看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运行情况,与医护人员和住院患者进行亲切交谈,向他们了解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供应保障、配备使用和病人负担情况,并听取了相关负责同志的汇报。

杨有旺书记充分肯定了鄂州市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中所做的工作。他指出,鄂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统一思想,扎实工作,确保了131日按要求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并通过以县(市、区)为单位,在省挂网采购价格内集中询价采购,将药价真正降下来了,取得了较好效果,值得在全省推广。

杨有旺书记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信心。开弓没有回头箭,要通过不断探索,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和医改起好步,走得稳,能持久,实现省委、省政府的目标要求。二是创新办法,降低药价。在下一阶段的招标过程中,坚持以省里挂网价为指导价,以基层卫生系统2009 年基层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为2010 年药品采购询价基础,把药品的采购价格降低到合理的水平,确保人民得到实惠。三是深入调研,补充目录。按照乡镇卫生院的规模和特色,在保证乡镇卫生院使用307种基本药物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增补目录方案,统一向省政府报批,并报国家卫生部备案。四是加强保障,确保平稳。地方政府要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药物零差价销售工作中,做到四“确保”:确保乡镇卫生院能正常运转,确保医护人员工资按时发放,确保乡镇卫生院能持续发展,确保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稳定。在财政补助上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以县为单位,先测算,后决算,先预拨,后结算。五是探索村卫生室发展路径。村卫生室由于不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范围内,如何发挥网底的作用,确保村卫生室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妥善研究解决。六是明确职责,加强管理。要克服畏难情绪,坚决防止价格反弹。要经过努力,落实党委政府的惠民政策,兼顾各方利益,使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卫生事业快发展,人民政府树形象。


        发布时间:201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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