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作为全省37个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单位之一,鄂城区在10家乡镇卫生院全面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
该区副区长李双清介绍,为了保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药价能真正降下来,鄂城区采取 “两统一,一放开”的作法,即统一议价、统一定价,放开配送企业。该区以区为单位,由区卫生局班子成员和部分乡镇卫生院院长代表与九洲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等四家省中标的配送企业就基本药物的进价进行谈判。谈判结果为26%左右的基本药物价格低于乡镇卫生院原有进价,其余药物进价与乡镇卫生院原有进价持平,仅有2种药物原有进价高于挂网价,通过谈判,按挂网价执行。全区所有卫生院统一执行该谈判价格,不准随意改变价格进药。定价使用一个月,然后每月进行一次调整。
1月31日,市政府、市卫生局、鄂城区政府和区卫生局的有关领导、新闻部门的同志深入长港镇等卫生院、专题了解和督导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看到各乡镇卫生院采用悬挂横幅、办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宣传,对国家基本药物的价格进行公示。通过查处方和价格目录,了解病人,了解各乡镇卫生院真正实行药物零差价销售。
一位门诊的打针的患者介绍说:“同样的处方,我昨天还花了140多元,今天只有40多元。党的政策真好!”。看到药价真正降下来,李副区长动情的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通过我们有效的措施,真正将药价降下来,达到了让老百姓得实惠的目的,我们政府拿一点钱补卫生院,还是愿意的。”
但基层乡镇卫生院的同志表示担忧。一位卫生院院长介绍,该院去年药品纯收入170余万元,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该部分的收入一分钱也没有。目前,各级财政没有明确的补偿办法,长此下去,卫生院是支撑不下去的。
(市卫生局办公室 供稿)